41嵗的王小姐是兩個孩子的媽媽,8年前為了照顧孩子辭去了工作。目前她的孩子已經9歲和7歲。她聽説有了「媽媽崗」,原本想借此重返職場,但一番體驗後大失所望。
「我從強烈的充滿希望的狀態,一下子變得非常地挫敗」,在中國廣州的王小姐說。
中國人口萎縮,有地方正在推廣「媽媽崗」,部分原因是鼓勵生育。所謂「媽媽崗」是鼓勵企業對育有12嵗以下小孩的女性設立專門崗位,希望方便女性兼顧工作和育兒,目前已經在廣東、湖北、山東、安徽、北京等省市實施。近日引起熱議,女性尤其不買賬。
根據新紅數據,在中國社交媒體小紅書上,「媽媽崗」話題標籤於2023年2月創建,截至6月中旬,總瀏覽量超過3,000萬人。
相關熱門話題還有「湖北全面推行媽媽崗」、「湖北媽媽崗」、「抵制媽媽崗」等,於6月5日和6日創建,一週左右,總瀏覽量分別達到44萬、33萬和27萬。
支持者認可「媽媽崗」設立的初衷,是希望為媽媽們提供工作時間相對靈活的崗位。反對者認為,這些崗位通常工資低、沒有保障,也沒有發展前景,致育齡女性職場邊緣化。
据中國媒體報道,以東部城市青島爲例,在首批發佈的190個「媽媽崗」用人目錄,家政、保潔、餐飲服務類工作超過三分之一,其餘多為客服、縫紉工等低技能崗位。
在廣州,2023年推出的「媽媽崗」分佈在不同區域,例如在人口密集度最高的越秀區,有餐廳服務生、清潔工、護理員、銷售專員等。黃埔區有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人員、電腦電子設備製造人員等。其他區域還有廚師助理、會計等。
王小姐記得,在她的社區,居委會當初派發的宣傳單是粉色的,「可漂亮了」。但她仔細看過后,一下覺得很失望。
她所在的花都區原本就提供很少崗位,而在附近其他區域,大部分崗位要麽需要很專業的技術,她沒有相關技能,要麽工資很低,「讓人有種被壓榨的感覺。」
中專畢業的王小姐曾經從事公益事業,為流動人口等提供法律宣傳和支援,工齡有十幾年之久。孩子出生後,家裡沒人能搭把手,她在孩子一歲多時就辭職了。一年後懷上了老二,從此生活就只圍著兩個孩子轉。
孩子上幼兒園以後,「光是每天接送,就把時間卡的死死的」。在廣州,全日制幼兒園通常8點上學,3、4點放學。她還要負責一日三餐和所有家務。
等到孩子上小學,她以為抽身出來工作,但又面臨新的問題。
「各種課程跟不上」,王小姐說,老師提醒她給孩子報課外班,提升學習能力。但一門課半年下來最少花費1000元,有的多達兩、三千,每週報滿要五堂課。為了省下這筆費用,也避免孩子跟不上,她開始晚上為孩子家教。
幾年過去了,她很難返回原來的公益單位。曾經與她對接的實習生早已升職成為主管,她覺得回去會讓大家尷尬,「人家也不好安排工作」。
2017年從公益單位辭職前,她能領到約5000元月薪。後來斷斷續續做過房地產銷售等就業門檻較低的工作,幾個月加起來拿到1千多元工資。一個月前,她找到一份業務類工作,這份工作按天支付工資,每天100元。
目前這家單位同意她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提前一小時下班接孩子,她「已經很感恩戴德了」。
其他受訪的幾位媽媽都表示,在育兒和照顧家庭方面,基本都是媽媽在承擔,而「媽媽崗」則加劇了母親的責任。
「我覺得像是對媽媽的懲罰」,來自陝西的單親媽媽曉曼認為。39嵗的曉曼是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她說在養育孩子過程中,孩子爸爸的參與非常有限,婚姻期間是這樣,離婚後也是如此。
曉曼離婚後,法律規定男方支付撫養費,前夫才每月固定給她3000-4000元。在她生活的地方,兩個小孩上幼兒園每年最少4萬人民幣,有這些錢對她來說「已經很好了」。
「不管我身邊的朋友,還是媽媽群裏的家庭,育兒的責任基本都是媽媽在承擔,如果有再設一個『媽媽崗』,那爸爸們是不是更有藉口逃避育兒的責任呢?」
曉曼說, 從打算生育,到一個人帶孩子,女性都不斷在職場遭到不公正待遇。
一次求職中,面試官打探她「打算什麽時候生孩子」。在中國,在招聘過程中詢問求職者的婚育狀况属于違法,晓曼問是否一定要回答,對方說,「不一定,但還是希望你回答。」
她就老實說道,「可能一年以後」。面試官面面相覷。後來只給她簽了一年的合約。
曉曼理解企業的做法,生小孩就要請產假,對方可能負擔不起。曾經有人勸她不要那麽老實,先拿到合約再說。但她覺得,既然懷孕前就開始歧視,那進去之後也不会好过。
碩士畢業後,曉曼找到一家私立學校做專案申請。一個人帶兩個孩子,有時不得不因為孩子生病住院而請假。雖然項目還照常完成,但學校以沒有全職上班為由剋扣她的工資。
她原本薪水是每月6000元,包括8天週末休息時間。但學校將這8天扣除,工作時間按天算,最後只發給她4400元,在這基礎上再按天扣除請假時間。
來自北京的米莉認為,與其設立「媽媽崗」,不如讓育兒期的父母都有靈活的工作模式。
米莉在民航工作,是一位空中交通管制員,與丈夫一起養育10嵗的孩子,在經濟支出和照顧家庭上,兩人分工合作。
她認為,「任何崗位都可以為養育12歲以下孩子的父母改造,或者靈活調整,讓他們既方便照顧家庭,又可以繼續工作,而不是專門為媽媽提供特殊崗位。」
疫情期間,米莉的媽媽和婆婆都沒辦法來家照看孩子,她老公又頻繁出差,她只能一個人接送孩子上學、上輔導班。那段時間裏,她幾次與上司和同事協調輪班時間,比如在原本要求她8點開工的日程中晚到半小時,或調整值班順序。
這樣的調整併不影響工作量,但幾天下來,她總覺得「虧欠同事、虧欠單位」。
「整個單位默認你作為全職員工,拿這份工資就要按時到崗,家裏的困難要自己搞定,」米莉說。單位按小時計算工資,原本就可以把缺席的小時費補給同事,但這種職場默認文化讓她感到壓力很大,不好輕易申請變動。
一次,為了早點下班接孩子,她和一位女性同事調整班表。這位同事問米莉,她的婆婆什麽時候能過來幫手,她隨口回應,「我老公說我們自己還可以堅持,現在不讓我婆婆過來」。當時婆婆在另一個兒子傢照顧孫輩。
她同事反問,「你知不知道咱們單位照顧了你多少?」
這句話給米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這才意識到,對方也是一位媽媽,有兩個孩子——雖然是獨生女,老母親一直幫忙照顧孩子,但跟米莉一樣,這位同事也想早點下班陪伴孩子。
「我當時覺得,我好像在佔便宜」,米莉說,「我就更不想再麻煩單位,麻煩同事了」。
她說不介意每天比別人多上半小時班,或者週末加班,只要與需要照顧孩子的時間錯開,她都可以調整。 「但如果沒有國家政策支持,單位層面也沒有人敢發起這樣的先例。」
10年前,米莉打算生育兩個孩子。她不是獨生子女,當時「一孩」政策還沒有放開,不允許這樣做,但她相信政策會改變,依然保留這樣的決定。
但幾年後,國家政策改變了,如今當局甚至呼籲女性生育三個孩子。米莉卻改變主意了。
「我絕對不會再生第二個孩子了,除了對身體造成損害,照顧孩子也是問題,沒有人能幫你承擔一些辛苦」。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係副教授戴海靜對BBC說,「媽媽崗」反映出東亞職場文化中固化的觀念,即雇主想當然認為,有孩子、或者需要照顧家庭的人,就不可能成為一名好的僱員。
「東亞職場文化普遍缺乏工作和生活平衡的理念,導致需要照顧家庭的人得不到平等對待,以中國和韓國的社會尤其嚴重。」
或許是反對聲音太多,一些地方把「媽媽崗」改成了「生育友好崗」,包括陝西、上海等地。也有人呼籲改成「爸爸崗」,提醒育兒不僅是媽媽的事,也是爸爸的責任。
但學者表示,這些做法換湯不換藥。
不管是媽媽還是爸爸,如果職場文化改不了,都無法徹底改變照顧者的待遇。「從對母職的懲罰,變成對照顧者的懲罰,」戴教授說。她認為,應該推廣家庭友好政策,包括實行帶薪家庭假期,明確員工的工作時間等。
她在即將出版的新書中,對深圳私營部門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無論性別和照顧責任,凡是家庭照顧者在招聘決策中均受到歧視。在僱主眼中,他們是勞動力市場中存在缺陷的勞動者。其中,有小孩的母親被僱傭的概率最低,僅為沒有家庭照顧責任的男性僱傭率的55%。
戴教授還說,其實在「媽媽崗」概念出現之前,早就存在很多崗位是媽媽集中的地方,比如零售業、超市收銀等。但這些崗位通常收入低、沒有升職空間。
而在體制内,當女性成為媽媽,通常也會被調離重要崗位,被安排在沒有話語權的邊緣崗位上,戴教授說。在她的調研中,一位原本在報社核心團隊跑一線新聞的女性,生完孩子後被調離一線,安排在後期製作部門。
「這種現象已經長期存在,是職場中默認的事情」,戴教授說,「好像這種工作原本就是媽媽應該做的,媽媽就只能做這種工作。」
戴教授說,這些偏見很大程度上並不是媽媽的能力不夠,而是職場環境或國家政策對她們造成限制。「整個社會已經把育兒的責任歸到女性,讓媽媽在家庭裏的負擔更加重大,在文化上成為默認的事情。」
「這個『媽媽崗』政策沒有一點社會進步,或者改變的正面能量,反而加強了這種固化,對女性造成更大的傷害。」
(以上受訪媽媽名字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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