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6月27日)上午,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規回應爭議、且強化未成年人保護調整,目前尚未公開細則。新規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當天的報導稱,此次修訂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以侮辱、誹謗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搶控駕駛操縱裝置等方式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等列入應處罰行為,回應了近年來出現的新型社會治安問題。
《治安管理處罰法》在中國常被稱為「小刑法」,以其執法實施的高效性而奠定其重要性。今次為三年來該法律草案第三次提交立法機關審議,此前三年裡經歷三次審校,修訂草案在2023年9月首次公佈在全國人大網站,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當時即因「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一條引起中國民眾熱議。 2024年6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其進行了二次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當局目前並未公佈今次修訂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全文。僅公示稱共6章144條,包括總則、處罰的種類及適用、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及處罰、處罰程序、執法監督、附則。而先前已實施17年的舊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共有6章119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在當天記者會上表示,自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之間,修訂草案二審稿在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4762人提出的8805條意見。
中國官方媒體先前幾日接連報道了新《治安管理處罰法》值得關注之處,例如明確警察執法時所出示的「執法文件」應是「人民警察證」;當場扣押應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進一步明確未成年人案件聽證不公開舉行等規定,並將將組織、脅迫者在經營地點陪教者活動的經營場所從事治安加教。
早在2023年,《治安管理處罰法》一審稿即在中國引起關注,原稿中曾以「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詞語來描述或將導致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被指意思模糊。
「在公共場所或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可以最多被處以15日拘留,並處5000元人民幣罰款,但何謂傷害民族感情,原稿中並未給出明確解釋,多位法律人士和網民均有質疑是否這會導致這一條在實際操作中成新的口袋罪。
此前,有身著和服的中國女子在蘇州日式風情街拍照被警方帶走。即便中國網友對於國人著和服一事頗有微詞,但上升到公安直接執法是另一層面的問題,警方當時出示的理由是「煽動民族仇恨」。
在這樣的背景下,在法條中直接加入「傷害中華民族感情」這一模糊判定標準引得人心惶惶,網民對此表達了極大的不信任。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劉思達曾在微博上寫道:「這種模糊性極大、容易被濫用的詞語,我建議還是不要出現在法律條文裏比較好,尤其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文。」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趙宏也曾公開表示,如果「公職人員可憑個人偏好和觀念信條,隨意擴張解釋和適用法律」,將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二審中,草案裡的這一條被細化替換成「在公共場所或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宣揚、美化侵略戰爭、侵略行為的服飾、標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趙宏對中國媒體表示,這項修改有了明顯進步,但是否有干預言論自由、甚至是學術自由仍舊值得討論,因為「意識形態色彩較濃的詞彙入法本身就會引發這些問題」。
三審草案中這一條如何修改尚未可知,在中國官方媒體已揭露的文件資訊中,這一則並未說明。
三審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嘗試和中國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結合。黃海華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國近年來未成年的違法犯罪數量上昇明顯,《治安管理處罰法》在修訂中嘗試在教育和處罰中取得平衡。
在此原則下的一大調整是對未成年人初犯和二犯加重處罰,14-16歲、以及16-18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14-16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拘留。
此前2017年,中國有販毒集團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指使17歲少年協助運輸、販賣冰毒且暴力抗警。 2024年,河北邯鄲三名未成年涉嫌共同殺害另一名13年未成年並埋屍,即便情節極為嚴重,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主犯罪成後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是未成年罪犯可被判處的最高刑罰,從犯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另一人被認定不予刑事處罰。
種種案件使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框架在中國大受質疑, 常處於風口浪尖中。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數據,以2023年為例,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55人,年比分別上升73.7%。更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數較多的罪名包括竊盜罪29976人、強姦罪10232人、聚眾鬥毆罪9999人、搶劫罪8378人、詐欺罪7879人、尋挑釁滋事罪6223人,六類犯罪人數合計佔受理犯罪總數的審查74.7%。 2021年至2023年,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此外,三審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著重於未成年之間的霸凌行為。
根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研究小組數據,2020年到2022年間,其取樣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有53.5%學生曾遭遇校園霸凌。多數學生在遭遇霸凌行為後,不敢告訴監護人和老師,而這或將導致霸凌行為重複發生。
新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則規定公安機關應介入學生之間的霸凌行為,毆打、侮辱、恐嚇等行為都應導致治安管理處罰、採取相應矯正教育。如果學校方面不依規定報告或處置嚴重學生霸凌的,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予以處分,以平衡校方、監護人在校園霸凌相關案件中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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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25 08: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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