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遭香港政府懸紅通緝、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上周六(27 日)被拒入境新加坡,並被扣留及查問約14個小時,隔日被遣返回出發地美國舊金山。
新加坡內政部周一(29日)表示,讓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派人物入境並不符合新加坡的國家利益。
香港特首李家超於今日(30日)會見記者,並無正面回應香港政府有否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引渡羅冠聰回港,僅稱特區政府「會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終身追捕罪犯」。
有學者向BBC中文分析,儘管目前事件備受外界關注,但若讓羅冠聰順利入境,有機會觸及新加坡與香港之間移交逃犯的協定,從而令新加坡政府牽涉到外交方面的兩難。
現年32歲、流亡英國的羅冠聰事後表示,他於週六從美國舊金山前往新加坡,準備參加一場閉門、僅限受邀者參加的會議,但在邊境被扣留數小時後被拒入境,並且遭到遣返回舊金山。
羅冠聰在一份聲明中指出,目前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的他,在抵達新加坡前三個星期獲得由新加坡批出的簽證。
他說,當地的邊境人員沒有問他任何問題,也沒有說明拒絕入境的原因。
羅冠聰在聲明中表示自己已獲發簽證,因此預期能夠入境。他認為拒絕其入境的決定具有政治考量,儘管他不確定有否外部勢力——例如中國——直接或間接地介入。
新加坡內政部發言人回覆BBC查詢時證實事件,表示羅冠聰的「入境及在新加坡的停留,不符合新加坡的國家利益。」
發言人補充:「持有簽證者在入境時仍需接受進一步審查。這正是羅冠聰的情況。」他指出,羅冠聰在抵達新加坡後被帶去進行「查問、入境及安全評估」。
香港特區政府回應查詢時表示,「羅冠聰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通緝犯。他潛逃海外後仍繼續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並持續與外部勢力勾結,為其惡行開脫。」
發言人補充,香港特區政府「強烈敦促他立即停止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回港自首,糾正錯誤。逃犯若不自首,將被終身追捕。」
在北京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羅冠聰近日在新加坡被拒入境的事情,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表示不了解情況:「我不了解你提到的有關情況,各國有權自主進行出入境管理,你提到的這個人是被香港警方依法通緝的反中亂港分子。」
香港特首李家超周二(30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被問及特區政府有否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引渡羅冠聰回香港,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只稱羅冠聰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
李家超指,「特區政府必終身追究其法律責任。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包庇罪犯。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會以一切可行方法,終身追捕罪犯,更不會放過任何潛逃者。」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生效後,羅冠聰流亡到英國。同年,香港警方以其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懸賞100萬港元對他進行通緝。
新加坡政府並非首次關注香港的民主派人士。
2016年,當地社運團體「小區行動網絡」(Community Action Network) 曾邀請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黃之鋒進行閉門的視像演講,負責人隨後被新加坡警方控告舉行非法集會。
新加坡和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羅冠聰向英國《金融時報》透露,出發前曾尋求律師意見,認為新加坡當局不會因為他所涉及的罪行,而將他引渡回港。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表示,據聯合國模範條約,涉及政治罪行的疑犯,或有政治背景的疑犯,一般不可透過移交的手續移送到另一個國家。
對於羅冠聰早前獲得新加坡批發的簽證、但後來遭拒絕入境,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莊嘉穎告訴BBC中文,這個情況是「一個謎,沒有人知道」,他認為其中一個可能性是「沒有人知道羅冠聰是誰,然後就批了這個簽證,後來在入境時候被發現」。
莊嘉穎指,自2014年雨傘運動之後,新加坡官方對於香港的民主派人士有一定戒心,「入境那邊應該會有一個名單。」
至於引渡協議,莊嘉穎認為若新加坡有意願讓羅冠聰低調入境,「香港政府不一定會知道,如果新加坡這邊安排得好的話,中國方面也不會知道」,或可避免被要求引渡的情況。
新加坡與香港自1998年起設有移交逃犯協定,根據締約雙方的法律可准予移交的任何其他罪行、屬可判處監禁或以其他形式拘留不少於一年或可判處更嚴厲刑罰的逃犯,均須准予移交。
莊嘉穎指,儘管羅冠聰表示不會因政治原因而被引渡,但新加坡及香港都有英國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法例,故一旦入境新加坡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但莊嘉穎認為,儘管現在新加坡政府拒絕羅冠聰入境一事變得「很高調、很難看,也讓外界猜測新加坡是否過度考慮中國的立場」,但並非最壞的結果。
他解釋,若新加坡決定給予羅入境而曝光,「香港跟北京還是要求引用引渡法……英方或美方都會希望新加坡不要引用引渡法,那新加坡官方就會左右為難、夾在幾方中間……那他(羅冠聰)有沒有辦法出境,變成困在新加坡,整個外交事件會一直發酵,那就更難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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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25 05: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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