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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政院會近日通過《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將人工生殖適用範圍從原本的「異性不孕夫妻」,擴大到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
這意味著,一旦草案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將成為華語世界唯一允許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伴侶合法解凍並使用自己卵子的地區。她們將不用再為了試管嬰兒等人工生殖療程而遠赴第三國,減少被迫出國的經濟負擔、心理壓力和衍生的階級不平等。
有學者向BBC中文指出,這次修法代表生育權首次在制度上與婚姻架構正式脫鉤,同時也反映台灣少子化加劇、結婚模式轉變,以及社會對多元家庭接受度的提升。
至於外界高度關注的已婚男同志能否使用人工生殖,以及是否同步開放代理孕母等議題,則因為社會未有共識,不在本次修法範圍內。
這次草案調整了哪些內容?BBC中文梳理修法的關鍵變化以及法律與倫理爭議。
人工生殖(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指的是透過醫學介入、以非性交方式協助達成受孕的生殖技術,常見包括捐精、捐卵、人工授精與試管嬰兒等程序。
台灣自2007年實施《人工生殖法》,主要用以規範醫療機構提供此類技術的條件與流程。該法以「治療不孕」為核心,僅允許異性婚姻中的「不孕夫妻」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這導致多年來,單身女性可以合法凍卵,但若要解凍使用卵子,必須在婚姻狀態內且經由丈夫同意,或者將冷凍卵子送至國外進行後續人工生殖療程,而女同志伴侶也無法在台灣合法接受人工生殖。
根據行政院最新提出的草案,受術範圍將擴大至單身女性以及合法登記的女性同性伴侶。同性伴侶需以自己的子宮進行生育,未婚女性則須年滿18歲、具受術適應症,並以自身卵子與子宮完成人工生殖程序。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在記者會上表示,衛生福利部此次修法的核心精神是「保障婦女生育自主」以及「確保兒童最佳利益」。衛福部長石崇良指,要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確保婦女生育的健康權、自主權,不會因為其婚姻關係狀態有差別待遇。
除了擴大受術資格外,這次修法草案也更保障親子關係和血緣知悉權。一旦配偶在受術前簽署同意書,親子關係即視為成立,且無法在事後撤銷。未來受術者在療程開始前,即可知悉捐贈者國籍、血型與膚色等基本資訊,而在重大疾病移植或遺傳疾病相關需要時,人工生殖生育子女也可查詢捐贈者姓名與聯絡方式。
比對鄰近亞洲國家,目前泰國允許單身女性接受人工生殖,日本不禁止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但配套未完全制度化,仍存在法律灰色地帶。韓國、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規定接受人工生殖者需是異性戀夫妻,中國則禁止單身女性凍卵。
美國、加拿大、丹麥等西方國家則普遍明確開放,並建置完整的配套制度。
台灣《人工生殖法》施行18年來未曾大幅修正,一直被指落後於社會變遷。
這次台灣政府公布修法草案後,不少網友在社群媒體形容一旦通過將是「德政」,指「凍卵終於不用等到結婚還要徵求老公的同意才能使用自己的卵子」、「自己的子宮自己做主」、「支持婚育脫鉤,女人要生孩子不需要再跟一個男人與他的家人綁在一起」。但也有網友表示,擔心放寬給單身女性人工生殖,會變成非法「地下代孕」的遮羞布。
台灣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法律與政策組專任副教授雷文玫對BBC中文表示,這次草案不僅將女同志配偶納入,也開放單身女性,代表「生育權首次在制度上與婚姻架構正式脫鉤」。
若草案通過,對女同志也將是喜訊。多年以來與伴侶在國外多次嘗試人工生殖的RJ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說,政策鬆綁為女同志伴侶與單身女性帶來「比較有尊嚴的選擇」。
她和不少女同志伴侶一樣,耗費上百萬台幣金錢、精神與時間赴美國進行人工生殖療程,但RJ說自己與伴侶多年嘗試求子未果,而現在她已到達能生育的年齡臨界點。如今台灣政策有望開放,她表示心情十分複雜,既期待能在台灣進行更便利、安全的人工生殖,但也面臨「要不要再試一次」的焦慮。
「現在開放了,其實開心不起來,如果早幾年或晚幾年,對我個人來說可能心情變動不會這麼大,」她說。「過去我們已經每天在做心理建設,這輩子可能不會有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小孩了,要放下這件事,但現在可能要重新考慮這件事。」
儘管如此,RJ仍認為「整體制度往前都是好事」,只是期盼後續配套必須釐清卵子或胚胎跨境運送的法律程序與成本問題。
中央社引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目前同志社群已積極詢問若在海外已有胚胎,是否可回到台灣進行植入,以及若國內精子銀行未能提供身世告知資訊,是否可使用海外精子銀行等,期待後續主管機關可協助釐清。
台灣《人工生殖法》近年修法被推上枱面,其背景與台灣生育結構的劇烈變化密不可分。
台灣總生育率在2022年跌至0.87,新生兒人數僅有13萬8,986人,創下歷史新低。立法院2022年的人工生殖法修法研究便指出,法規中「是否結婚」成為部分想生育者的制度性門檻,使單身女性、非婚者與同性伴侶皆無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在台灣等東亞社會,結婚仍然被視為生子的前提,楊靜利、李大正、陳寬政在2006年於研究中便曾指出:「結婚雖然不是生育的必要條件,在台灣卻是生育的重要條件。」相比歐盟平均 41% 的非婚生育率,亞洲地區如南韓、日本、香港與台灣的比例都顯著偏低,台灣的非婚生比例僅約 4%。
近20年來,台灣對家庭的想像持續鬆動,晚婚晚育更加普遍,同婚合法也促使「婚育脫鉤」成為公共討論的一部分。
《自由時報》引述中華民國生育醫學會理事長張帆表示,這次修法草案的確邁出關鍵一步,但若想真正改善少子化,光放寬資格並不足夠,政府必須端出更完整的托育與福利制度,才能讓民眾敢生、願意生,「單身女性要生孩子,前提是要能撫養得起」。
學者雷文玫則對BBC中文說,即使立法院通過相關修法,台灣社會後續也要面對種種挑戰,「在鼓勵多元家庭的同時,如何確保沒有婚姻框架的家庭,仍能讓孩子在穩定支持下成長?」她表示,若未來的「兒童最佳利益審查」只針對單身或同志家庭,可能反而強化刻板印象,將單身或同志視為「風險較高」的父母。
她也提醒,隨著適用範圍擴大,子女對捐精者身分的疑問勢必增加,而現行法僅允許在健康需求下查詢身世,親子資訊揭露是否應更完備,也將成為下一階段的辯論焦點。
2024年5月,衛福部公布修法草案,原規劃將單身女性、同志族群與代理孕母納入適用範圍。
此後,國會中的主要政黨皆積極推動修法。其中,國民黨立委、婦產科醫師出身的陳菁徽將《人工生殖法》視為優先法案,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長期倡議代孕制度。跨黨派的投入,使該法成為新會期最受關注的法案之一。
但因各方對代理孕母意見落差大、缺乏共識,此次《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爭議更大的男同志家庭與代理孕母制度脫鉤處理。民間團體多表示理解這項「分階段修法」的策略,但也呼籲政府應同步啟動代理孕母專法,避免議題再度被擱置。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向BBC中文指出,代理孕母制度要推進,衛福部必須提出更完整、具體的配套。「上一版草案在關鍵原則上大量採空白授權,無助於回應反對者的疑慮,也無助於進行有建設性的溝通。我們認為衛福部既然已經提出過代孕制度草案,即便現在採另立專法的方式,也應該要把專法提出,讓社會討論可以繼續進行。」
彩虹平權大平台的副執行長翁鈺清則表示,代孕的制度涉及第三方的身體使用,需要嚴謹的制度設計來保障所有關係人的權益。「我們期待在每次的法律制定中,都以嚴謹的態度來促進生育自主的發展。」
台灣迄今仍未將代理孕母制度納入任何法律架構,相關討論自1990年代以來延宕近30年,至今未有社會共識。
修法過程中,各方立場激烈衝突,更凸顯代孕在台灣的敏感性。2025年3月初,一名男同志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海外代孕生子的經驗,內容中完全未提及代孕者在孕產過程中的身心狀態,並以「不是來聽你教我子宮要怎麼用」等字句回應質疑,引發輿論反彈,也再度引爆對代孕倫理與權力關係的爭論。
在這次討論中,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公開聲援代理孕母法制化,強調制度化的目的在於保障代孕者權益、杜絕剝削與黑市亂象,而非單純滿足特定族群的生育需求。
「除了讓不孕家庭有機會擁有孩子、給LGBTQ+伴侶完整的家庭選擇權,更重要的是制度化才能保障代孕者的權益,防止剝削與地下市場的亂象。法制不動,問題不會消失,只是轉向黑市,甚至逼迫台灣人花費高額成本及風險到國外求子。」
儘管如此,多個婦女團體表達強烈反對,認為一旦通過代孕,將導致女性的身體工具化、商品化,讓經濟弱勢女性成為剝削對象。
台灣女人連線曾表示,代孕制度難以真正保障孕母、孩子與相關家庭的權益,並可能加深社會的不平等與父權文化壓迫。「代理孕母制度滿足個人想要自己血緣孩子的想望,但讓代理孕母付出巨大的代價,侵犯人的尊嚴及完整性,衝擊社會的價值,且為社會製造更多問題。」
基於社會分歧,衛福部在2024年12月決定將代孕與其他修法脈絡切割,優先處理已具較高度共識的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伴侶適用條文,而代理孕母制度則再度被推往下一階段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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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2025 08: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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