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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生效 私聊傳密照違法「誤讀」爭議從何而來

一對男女在餐廳內分享手機上訊息(設計圖片)

Law Ho Ming/Getty Images
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引發「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構成違法」解讀,但被官方媒體駁斥為「誤讀」。

中國在2026年元旦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其中對於傳播淫穢照片、影像的處罰引起廣泛討論。

有媒體報導稱,「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視頻構成違法,最高拘15天,罰5000元」。不過此說法其後被中央級官媒評為「誤讀」和「挑動對立情緒」。

中國法律界習慣將《治安管理處罰法》稱為「小刑法」,讓公安部門對並未構成《刑法》定義下刑事犯罪的行為作出拘留等處罰,不經由法庭審判定罪。

誤讀與否,新法實施還是引起了一場法律是否介入私人領域的爭議。

「私聊發不雅照片會被追責」?

陝西西安鐘樓前兩名警察背對著鏡頭在交談(31/12/2025)

Getty Images
中國警察有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對違法人士判處治安處罰,無須送交檢察機關公訴至法院。

中國人大常委會早於2025年6月底通過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但訂於2026年元旦實施。

是次法律修訂中,有關淫穢照片、影片傳播的段落,刪除了「利用計算機(電腦)」的規定,只要「利用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均可被處以最高15日拘留,亦可同時被罰款。最高罰款從3000元人民幣增加至5000元(715美元;2.24萬元新台幣;5570港元)。

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新增規定,「淫穢物品或者淫穢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從重處罰。」

相比之下,若被認定為違反中國《刑法》中的傳播淫穢物品罪,並經法院定罪,則最高可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即無須經檢察機關起訴至法院審判定罪。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定行政拘留為「未經任何審判就剝奪自由」的行為。《世界人權宣言》訂明任何人經過公平審判前應被視為無罪,同時,「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2025年將近結束之際,「向好友發送不雅照片、視頻構成違法」之說引起網上討論。一些網民提出了「夫妻或情侶之間互發親密照,要不要舉報」等疑問。

按照用詞檢索,廣東《南方日報》12月22日的報導內容最為接近。該文章稱:「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聊天中發送淫穢信息,一旦被舉報查實,也會受到法律制裁。」

一些引述或轉載《南方日報》文章的版本則顯示,「即使是私人聊天中發送不雅照片或視頻」,也會受罰。例如是香港《文匯報》的版本

《南方日報》的報導還說:「以往公眾存在的『私下傳播淫穢信息僅屬道德問題』的認知誤區,新規修訂明確糾正這一認知。」

「誤讀」爭議

一對男女在臥室內擁抱(設計圖片)

Edwin Tan/Getty Images
官方媒體引述律師稱,「不雅」與「淫穢」並未被法律劃上等號。

網上熱烈討論之際,官方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與中央電視台分別發文,稱其他媒體的說法屬於「誤讀」。

《中國之聲》引述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解釋,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完全沒有『向好友發不雅照片算違法』的新增內容」,且「不雅」不一定是「淫穢」,而「淫穢」需要經過司法認定。

岳屾山說:「有一些是很明確的性行為信息,有一些可能有『擦邊』,這需要主管部門來認定它是否屬於淫穢信息。」

「另外,不管是發給親戚還是好友,所謂『點對點』傳播,按照原來的規定,其實也要進行處罰,因為法條的對比並不涉及應用場景。但其實這種傳播行為如果沒人舉報,也就沒有納入到治安管理的視線之內;如果有人舉報,那麼就會根據發送的數量、具體的情節,來看是否屬於比較嚴重的情況,再給予行政處罰處理。」

央廣還引述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說:「懲罰都要有合理性,要和行為的危害性對稱。引起這種議論和質疑,其實是用一個極端的案例來假證『這個法律是荒謬的』,但這種極端的例子從過去到現在從來都沒有被追究過。」

央視的文章則警告,對新法的「誤讀」行為「會引發輿論場的認知混亂,以及網友對新法的抵觸、恐慌情緒」。

央視批評:「為了吸睛,用子虛烏有的『修法亮點』挑動對立情緒,乃至營造『人人違法』的氛圍。這是設置了錯誤的公共議程,也在解構立法的嚴肅性,破壞社會法治共識。」

「在情緒化傳播、碎片化閱讀、『仇恨誘餌』盛行的輿論環境之下,媒體要握牢手中的筆、扛起負責任傳播的旗。」

在微博與微信有關「誤讀」的文章下,仍能看見網民提出質疑。

一位廣東微博網民說:「雖然是誤讀,但是我還是不喜歡這種規定。雖然有私聊傳遞這些文件,但是如果是高成本去通過AI監控人與人私聊,容易造成社會不安。」

一位北京微信用戶說:「如果法條的文字描述不清晰,那麼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者就可以根據自己對法條的理解來執法。」

一位浙江民眾回應微博上「夫妻情侶互發私密照不會輕易被追責」話題標籤說:「不會被輕易追責,也就是承認了可能會被追責了!」

一位遼寧網民質疑:「兩人私聊,為什麼會被第三方看到?」

不過也有一位上海網民說:「如果能斬斷針孔攝像頭偷拍視頻的傳播鏈條,也都還不錯。」

港澳台如何懲處淫穢不雅物品傳播?

一名被拘留男子將雙手伸出囚室鐵欄外(設計圖片)

Jackyenjoyphotography/Getty Images
香港、澳門與台灣法律對淫穢、不雅、色情物品或性影像分別作出定義。

在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訂明,屬法院系統的淫褻物品審裁處負責對出版物等是否屬於淫穢或不雅作出評級。任何人發布淫褻物品,或管有、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佈,一經法庭定罪,可被判處三年監禁和罰款100萬港元(12.85萬美元;89.85萬元人民幣;403萬元新台幣)。

另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干犯「未經同意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五年。

在澳門,《關於色情及猥褻物品的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法律對何謂「色情」作出了定義,而公開販賣、陳列及展出涉及色情的「任何印刷品、機械轉播工具及其他視聽傳播物品或方式等」,可被法庭判監六個月並罰款——除非有關行為是在領有特別准照的專營場所之內進行。若受眾涉及未滿18歲者,則加倍處罰。

而據澳門《刑法典》規定,對未滿14歲者展示色情文書、表演或物件,屬「對兒童的性侵犯」罪行,可被處以三年徒刑,若涉及營利意圖,則最高可被判刑五年;利用未成年人錄製色情照片、影片或錄製品,處一年至五年徒刑,意圖營利者,處二年至八年徒刑;因法律指定情況認定屬加重犯罪者,刑罰加重三分之一。

台灣《刑法》對「性影像」作出定義,並對「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作出懲處,視乎具體罪行,可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七年不等,罰金最高70萬元新台幣(2.23萬美元;15.63萬元人民幣;17.39萬港元)。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還有哪些重點?

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中新社圖片27/12/2025)

China News Service
中國人大常委會2025年6月底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

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法後,官方中共《人民日報》圈選出《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幾個修訂重點。

其中,修法新增「對治安違法記錄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對外公開」條文,《人民日報》稱這旨在回應「一朝犯錯,困擾終生」的問題。

但這項治安違法記錄封存措施引起民眾質疑包庇特權階級吸毒行為,「哪位少爺吸了」成為了網絡熱詞。

官方新華社繼而引述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官員解釋稱,吸毒行為不屬於犯罪行為,屬於應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治安違法行為。而中國《禁毒法》與中國國務院《戒毒條例》允許自願戒毒者免除治安處罰,同時對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作了規定,並要求有關方面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人大法工委還稱,戒毒吸毒人員相關信息一直予以保密,不屬於政府公開類信息,有關機關和單位不能隨意洩露,只限於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查詢,或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查詢。

另一項修訂涉及到被打還手到底算正當防衛還是互毆。新規定稱:「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行為,造成損害的,不受處罰。」

對於「未成年人違法『一放了之』」問題,在新規定下,對14歲至18歲者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可以執行拘留。

修訂案還對「遛狗不拴繩」施加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將給予罰款或拘留處罰。

這次《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原擬新增懲治「傷害民族感情」行為,「在公共場所或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可被拘留15天,罰款5000元。但這段條文最終未被納入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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