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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傭的困境:一旦懷孕就會「很恐懼」

融幼社(Pathfinders)職員、外傭和她的小孩

Pathfinders
香港融幼社職員、外傭和她的小孩

在剛得悉自己懷孕的時候,現年30歲、來自菲律賓的喬安妮(Joanne,化名)第一反應是感到擔憂、焦慮。

她不知道該如何跟僱主道出懷孕的情況,也擔心一旦僱主知道之後,自己會遭到解僱,失去收入來源,難以養活自己的孩子。

懷孕後,她在電視新聞上面,看到了一宗外傭涉嫌墮胎的案件,這讓她感到「很害怕」。

2025年6月,一名39歲的外傭在僱主家中誕下已28周的死胎,香港警方經調查後,懷疑其自行買藥墮胎,追查之後,揭露另一名外傭曾向至少10名外傭出售同款墮胎藥。

隨後,警方以涉嫌「殺胎」、「意圖導致墮胎而供應藥物」、「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等罪名,總共拘捕了11名外傭。

這則新聞,在香港的外傭圈子裡面,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喬安妮從未想過,意外懷孕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在剛獲悉懷孕的時候,她也曾考慮過是否要終止懷孕。

意外懷孕的菲律賓「姐姐」

2024年,喬安妮來到香港工作,照顧及打理一個有三名成年人、三隻寵物的本地家庭。

她準備與在家鄉的丈夫離婚,在香港工作期間結識了現在的男朋友。意外懷孕之後,她曾經跟男友商討,但對方並不希望撫養這個嬰兒,這讓喬安妮曾一度思考過終止懷孕。

當時,她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和選項。

今次是她第二次懷孕,她憶述,相比起自己在家鄉懷上第一胎時的喜悅,這次是截然不同的心態,她感到的只有滿滿的憂慮與未知。

在香港,若外傭已按合約為僱主服務40個星期或以上,便可以享有14個星期的有薪產假;若少於40星期,則有權享有無薪產假。僱主不能因外傭懷孕而作出解僱,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另外,現行香港法例要求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

但喬安妮說,在前往香港工作之前,以及在工作期間,自己未曾被告知,一旦懷孕該怎麼辦。

一群外傭假日的時候,聚集在中環一帶。

Li Zhihua/China News Service via Getty Images
意外懷孕後,很多外傭並不太清楚自己能夠享有什麼與懷孕相關的權利。

假日的時候,喬安妮會到教會聚會,在那裡認識了一些朋友。她將懷孕的情況告訴朋友,朋友建議她可尋找協助懷孕外傭的機構如融幼社(Pathfinder)。

那時候她已懷孕八週。獲得支援之後,喬安妮得知自己擁有的權利及相關的資訊,這讓她改變想法,決定把小孩生下來。

在私家診所獲得懷孕證明之後,喬安妮把懷孕一事告訴了僱主。她稱,自那時起,僱主對於她的態度時好時壞,有時甚至會大聲呼喝,令她感到容怕,她形容彼此的關係「並不容易」,也為此常常哭泣。

僱主希望她能夠回菲律賓產子,喬安妮在今年一月,也是懷孕七個月的時候,已經回去菲律賓待產。

大部分航空公司都要求超過28週(約七個月)的孕婦乘搭飛機時出示證明身體狀況適合搭乘飛機的「適航證明」。

但喬安妮不知道,14周的產假完結之後,等待她的會是怎樣的局面。屆時與僱主的兩年「標準僱傭合約」將會到期,她不肯定僱主會否續約,讓她能繼續留在香港工作。

第一次懷孕的印尼「姐姐」

現年34歲的蘇珊(Susan,化名)來自印尼,這是她第一次來到香港工作。

她在這裡認識了一名來自非洲的男朋友,然而,當得悉自己懷孕的那刻,蘇珊感到的不是喜悅,而是害怕,這是她第一次懷孕。

蘇珊告訴BBC中文,在香港,她的朋友並不多,因此在第一時間,並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選擇,但她知道,自己想把孩子生下來,孩子的父親也同意一起撫養。

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接觸到融幼社,了解到自己首先應該取得懷孕證明。取得懷孕證明後,蘇珊把自己懷孕一事告訴僱主,對方的第一反應是「非常憤怒,並叫我離開屋子」。

在那之後,蘇珊形容僱主在工作及心理上給予她更多的壓力,也對其出外施加更多的限制。

「他們知道我懷孕之後,態度變得惡劣,也不想給我食物。」

也因為僱主限制蘇珊外出,導致其在懷孕約六、七個月的時候,才能夠首次到香港的公立醫院進行產前檢查登記。她記得,那次能夠去到醫院,是因為僱主一家外遊,才得以讓她外出。

懷孕期間,日復一日的心理壓力積累之下,讓蘇珊的情緒變得不穩,也愈來愈不想留在僱主身邊。最終,她決定辭職,並且付上了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終止合約,然後回去家鄉印尼待產。

融幼社(Pathfinders)職員、外傭和她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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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多的個案,因為懷孕就會害怕被僱主解僱,可能他們對於這件事會很恐懼。」融幼社工作人員郭子盈告訴BBC中文。

郭子盈解釋,很多時候,外傭基於在家鄉接受的性知識不足、以及在香港時不清楚有什麼途徑避孕,以致向機構求助時,意外懷孕是常見的情況。

意外懷孕後,外傭也不太清楚自己能夠享有什麼與懷孕相關的權利,「因為意外懷孕或者懷孕(後)有什麼選擇,他們未必很認識。」

這種認知不足,也讓她們感到更多的焦慮及壓力。「很多時候,當她們懷孕,第一件事很擔心是自已會被解僱、很擔心她們的工作會否受到影響,多於她們自己懷孕的狀況。」

而一些更嚴峻的情況,是外傭由於過份擔心,會自己離開僱主、或是被解僱後不願回去原居地,而出現在香港逾期居留的情況。郭子盈指,這樣會導致懷孕的外傭因為沒有合法居留的身份,更難以得到相應的醫療資助。

根據2024年的數據,香港有約36.8萬名外傭,55%來自菲律賓,42%來自印尼,佔本地勞動人口9.6%。

據融幼社資料,2024年共接獲450個熱線求助、有186個成為跟進的個案,除了懷孕外傭外,僱主也能向它們尋求協助。

在跟進的個案中,有58%的懷孕外傭仍然處於受僱的狀態,其餘包括遭到僱主解僱、自願離職、合約屆滿等情況,而這些情況讓她們實際上無法享有產假。

香港勞工處回覆BBC中文稱,在2021年至2025年11月,共處理22宗涉及外傭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後被解僱的申索聲請個案,其中11宗轉介至勞資審裁處審理。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回覆BBC中文,在2021年至2025年10月期間,共收到並已完成處理8宗有關外傭涉及因懷孕而被解僱的投訴。

僱主的憂慮

香港的外傭在假日時,聚集在公園一帶。

Jerome Favre/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香港教育大學社會科學及政策研究學系副教授伍鳳嫦告訴BBC中文,對於香港的僱主來說,若果外傭懷孕,在產假的14周裡面,或會面對沒有人幫忙照顧家庭的困境。

伍鳳嫦指,對於一些雙職父母、尤其依賴外傭照顧兒童的家庭,這樣的擔憂是確實存在,「在香港的環境裡面,很多的父母,其實很依賴外傭去幫他照顧小孩。」

另一方面,現行香港法例要求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這意味著,若果懷孕的外傭選擇在香港產子、以及放產假,在產假期間仍然需要與僱主同住。

伍鳳嫦指,礙於香港的居住環境,尤其是聘請外傭的中下階層家庭,無論在居住空間或是經濟方面,也會面臨一定壓力及擔憂。

勞工處回覆指,在2021年至2025年11月,接獲五宗涉及豁免外傭在法定產假期間與僱主同住的申請,其中四宗因申請人撤回或資料不足未能繼續處理。餘下一宗申請獲得了批准。

然而,除了外傭對於自身懷孕的權利有認知不足的情況,一些僱主也對於外傭懷孕的情況缺乏認知。

2020年,融幼社在街頭訪問103名有聘請外傭的僱主。結果顯示,僅51%受訪僱主知道外傭可以享有產假;81%不知道如僱主不容許外傭放產假,外傭有權採取法律行動;84%以為外傭如因懷孕無法工作可被解僱。

融幼社前研究員劉卉認為,僱傭中介公司及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增加對僱主的培訓,「在他僱傭外傭之前就做一些相關的培訓,而且強制性的,讓僱主知道一些相關的知識」,並且給予僱主一些比較清晰的指引。

勞工處回覆指,一直有循不同途徑進行宣傳及教育工作,加深外傭及僱主對法定及合約權益和責任的認識,當中涵蓋有關外傭懷孕的資訊。平機會亦回覆指,一直有透過培訓、宣傳和教育,包括舉辦課程、工作坊、簡介會和製作少數族裔語言的宣傳單張等,向僱主和外傭介紹在反歧視條例下的權益及責任。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接受BBC中文訪問時指,不同的僱主會有不同的憂慮,若僱主得悉外傭懷孕,首先不需要太擔心,應先向外傭了解其生育的意願,例如想在哪個地方生產。若外傭打算回家鄉產子,可容許其提早放產假,並與外傭商討之後的安排。

伍鳳嫦指出,很多時候,僱主擔心在外傭放產假期間,會突然沒有人照顧家庭。她建議保險公司可推出一些與外傭產假相關的保障範圍,讓外傭產假期間,可以保障僱主能夠另聘家傭。

不少亞洲國家或地區都有輸入外傭的政策,對於外傭懷孕的情況,各自政策有所不同。新加坡規定,除非與本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否則外傭不得在工作準證有效期內懷孕或在新加坡產子; 台灣則規定,僱主不能因為移工懷孕而要求解約、或強制移工出國。

蘇珊回到印尼之後,有家人在旁邊照顧,情緒穩定了很多,不久,她也順利誕下了小孩。

看到女兒誕生的一刻,蘇珊不禁流下喜悅的眼淚,她知道自己成為了一名母親,也慶幸女兒能健康地出生。

蘇珊說,孩子的父親將會前往印尼與母女二人相聚,至於未來會否再到香港,仍需視乎男友的安排。

「孩子的父親說,他會跟我結婚……我正在等待他來到印尼跟我的家人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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