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告中國《香港國安法》案件,包括「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案罪成,判囚20年。
其餘認罪的被告包括六名《蘋果日報》 高層員工、「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則分別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黎已還押逾5年,其餘8人則還押逾4年。今次是香港首宗「勾結罪」審,案件於2023年12月開審,審訊歷時156日,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去年12月中,黎被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全數成立,上月中進行求情,至香港時間2月9日早上10點(格林尼治時間 0200)判刑。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罪可囚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罪行重大」者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
以下為星期一(2月9日)法庭宣判的刑期:
黎智英:20年
《蘋果》員工
「重光團隊」成員
在正式宣判前,各名被告陸續到場,黎智英身穿白色外套、戴著黑色眼鏡現身,就座前雙手合十,並向公眾席微笑,其妻子李韻琴揮手回應。
他就座後,轉身向《蘋果》員工等被告打招呼。獲悉刑期達20年後,黎智英點頭,臉上保持微笑。公眾席傳來飲泣聲,多名《蘋果日報》前員工聞訊後流淚。
黎智英及多名被告在宣判後平靜離開法庭,臉上幾乎沒有表情。只有馮偉光試圖停留片刻,與旁聽席上的公眾進行眼神交流。
整場宣判歷時僅約10分鐘。
散庭後,李韻琴在庭外哭泣,有公眾人士互相擁抱大哭,又表示「無辦法」。
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
表示,對78歲的黎智英判處20年有期徒刑,「實際上等同於死刑,如此嚴厲的判決既殘酷又極不公正。」
她表示,黎智英多年來遭受的迫害顯示,中國政府決心扼殺獨立新聞,並壓制任何敢於批評共產黨的人士。
在本案中,首項控罪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及161篇刊物,黎智英和三間公司經審訊後被裁定該罪成立,6名高層原本亦被控該罪,獲存檔法庭。
第二項控罪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和三間公司經審訊後被裁定該罪成立,6名高層於還押逾一年後、2022年11月承認該罪。
第三項控罪亦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經審訊後被裁定該罪成立,另李宇軒和陳梓華於2021年8月承認該罪。
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上月求情時,庭上除了提及被告個人背景、健康狀況,另一焦點為量刑原則。法庭將如何考慮 8 名認罪被告的刑罰分級,會否因應有被告作供等因素,引用《國安法》第 33條額外減刑,是判刑焦點所在。
黎智英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士。判詞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又指他無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
案件在上月中進行求情,提及黎智英的健康狀況。
控方指黎健康正常,又指單獨囚禁是黎的意願。辯方則表示,黎還押期間體重一度下跌 11 公斤,不能再稱為「肥佬黎」。辯方指,黎年長加上單獨囚禁,會讓其獄中生活更艱難,惟官質疑這是黎的選擇。另據悉,黎與親友均沒呈交求情信。
早於2月5日下午,已有傳媒機構率先安排人手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輪候傳媒旁聽,消息曝光後有公眾人士陸續到場排隊旁聽。至2月6日早上,司法機構正式公佈案件於2月9日早上10時判刑,預料需時一小時。
2月9日早上,據BBC中文記者所見,有約百名人士在法院門外排隊。與過去的安排相比,警方進一步加強對媒體的控制,禁止記者接近排隊人群,亦有截查公眾人士的隨身物品。
多名親友到場旁聽,包括: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蘋果日報》採訪主任蔡元貴、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岑倚蘭及政治漫畫家尊子。
英國、瑞士、德國,加拿大、歐盟等領事館代表已進入法院。其中,英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戴偉紳(Brian Davidson)指,英國首相施紀賢早前會晤國家主席習近平時曾提及黎智英案,英方會在案件判刑後發表聲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
有排隊輪候的公眾人士吳小姐向BBC中文表示,曾多次到場,感覺難過,「香港淪落到這樣的地步」,她表示在場有「排隊黨」,指他們「完全不知道聽什麼」,「在(法庭)裡面睡覺玩手機」,認為是「有策劃、有資源、有安排、有劇本」。
本網頁內容為BBC所提供, 內容只供參考, 用戶不得複製或轉發本網頁之內容或商標或作其它用途,並且不會獲得本網頁內容或商標的知識產權。
09/02/2026 11:00AM
09/02/2026 11:00AM
08/02/2026 05:00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