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公布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訂出新一屆選舉委員會(選委會)1500個選委、90名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的具體產生辦法,三場選舉分別於今年9月19日、12月19日及明年3月27日舉行。
草案周三(4月14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預料在泛民總辭後只剩下建制派的立法會可以順利通過,並沒有很大的修改空間。
分析認為,選委會和立法會的新組成和產生方式,都作出了大幅度的修改,增加民主派加入體制的難度,並加入更多親建制團體的聲音。
北京和港府認為這是「完善選舉機制」,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符合「一國兩制」,批評反對派過去癱瘓議會,令多項法例受到拖延,特區管治受到挑戰。但批評人士認為,選舉失去代表性和認受性,民主派有聲音認為要以杯葛選舉不投票,或是投白票或廢票表達不滿。但這份草案明確列出,煽惑他們作出這些行為,將會被視為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囚三年。
港府表明,選民以個人身份投不投票、是否投廢票,都不會有事,不過新草案下,政府為了「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建議「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最高可被判囚三年。
公開活動的定義,除了向公眾講話、書寫,廣播或分發任何材料外,亦包括「由公眾觀察到」的動作、姿勢、手勢、穿戴或展示衣服、標誌、旗幟、標記及徽章等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舉例指,如有人在家中的窗邊掛條文來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就屬於犯法。
在香港選舉機制下,低投票率或是高廢票率(白票視作廢票)也不會影響投票結果,批評人士認為無論是投白票或是鼓吹投白票,也不會「破壞」選舉,政府此舉是擔心反對派以投票率低、或廢票率高,指責選舉認受性低。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規管並非對選舉的投票情況沒有信心,而是要確保選舉不被破壞。
民主黨羅健熙認為,政府這樣做,效果適得其反,反而會令更多選民投白票。已流亡海外、曾因宣誓風波而失去立法會議席的民主派人士梁頌恆,則在社交網站建議所有香港人投廢票,以廢票數字向外界展示「我們還在」,從而爭取國際支持。
在疫情及落實《國安法》以來,香港已再見不到街頭的民主抗議活動,眾多政治人物流亡或是官司纏身,有人選擇移民,一些親民主派「黃店」場所也避開了過往出現過的標語和口號。
親建制陣營形容這是恢復社會穩定的開始,但民主派陣營內,則是有怒不敢言。
在社交媒體上有關選舉修改的新聞下,很多網民回應說:「是旦啦」(粵語:隨便你的意思)「反正都無人理(沒人管)」。這突顯出民主派支持者對選舉改革的失望,也顯示了他們的敢怒不敢言。
大部分網民似乎也不敢直接呼籲別人投白票或是不投票,他們作出種種暗示或側面的批評,例如有人說:「政府都叫你投,你識做啦?(你懂得怎樣做吧?)」
亦有民主派人士說:「記得憑良心投票」、「不要不投票、不准投白票,聽到了沒有」。一些人則質疑選舉當天是否不能穿白衣、或是窗簾是否不能用白色。這些字句表面意思沒有違法,卻是充滿弦外之音。
一些港媒報導了一些選民,對選舉失望而希望申請取消選民登記的消息。
民主派暫時未宣佈是否參與這場選舉,但就算參選,他們會否被取消資格,選舉能否得到溫和選民的支持也是未知之數,但普遍估計,2019年區議會選舉7成破紀錄投票率不會再出現。
觀察人士或許以投票率,或廢票率作為評估港府支持度的指標,不過港府就表明不會這樣做。林鄭月娥已明確表示,不能夠以一場選舉的投票率,決定選舉是否成功。
負責選出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他們的權力將擴大至立法機關,未來這1500人還會透過全票制方式,選出40人成為立法會議員。1500人中將有362人是不用經選舉產生的「當然委員」。
過去此選委會一直被批評欠缺廣泛代表性,以親北京人士為主,在新制度底下,選委會將會加入更多親建制組織和團體選出或提及的代表,預料民主派無論怎樣做,也不會在這個委員會中有任何關鍵作用。
過往選委會有117席由區議員出任,但2019年,民主派在區議會大獲全勝,今次區議員將不再是選委會「當然成員」。根據香港電台報導,在區議會選舉落敗的600多人中,約200人獲政府委任做各分區、防火及滅罪委員會成員。新一屆選委會將有156席來自這些分區、防火、撲滅罪行委員會等等,所有批評人士指責,直選落敗的人,反而有資格成為選委。
另外選委會新增「基層社團」、「同鄉社團」界別,各佔60席,成員包括來自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九龍社團聯會、新界社團聯會、廣東社團總會、福建社團總會等等;有110名則是「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即是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全國青聯等代表。
在選委會中的「專業界別」,原本屬於民主派的少有陣地,例如法律界、教育界等,過往由屬於該專業的選民以個人票選出,現在一些選委變成不經選舉產生、在個別組織出任或提名代表,又或是以團體票方式選出。
例如合共60席的高等教育界和教育界的選委,上次選舉由民主派取得全數議席,但在改革後,兩個界別合併剩下30席,當中16席是「當然委員」,包括11間大學的校長,和最多學校的五間辦學團體做代表,剩下的席位則是由政府資助的高等教育機構,或完全由政府管理的學校等投票產生,原本是選委會選舉羸家的親民主派教育團體「教協」如今連一張團體票也沒有。
另外,上屆民主派以一人一票方式全取30席的法律界,同樣面對改制,30席中有6席是當然委員,由中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擔任,另外9席由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提名,剩下15席則由30個團體以團體票方式選舉產生,多年的行業代表大律師公會只有一票,另外有票的大多屬親建制團體,包括人大代表陳曼琪擔任創會會長的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全國政協胡漢清擔任主席的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建制派議員何君堯成立的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中國企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等等。
醫學界及衛生服務界合併後由60席變成30席,當中一半成為醫管局主席、醫務委員會主席、港大及中大醫學院院長等「當然議席」,醫院管理局旗下的公營醫院、醫管局、醫委會、兩大醫學院等則成為團體選民選出剩下15席,換句話說,香港政府有能力控制選民基礎;社會福利界別亦被削減至30席,15席由社聯、東華三院、勞聯旗下公司等主席出任「當然委員」,剩下15席由團體投票產生,當中無一個是親民主派的社福團體。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中,以往各有一票團體票的所有新聞相關團體,全被剔除在外,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等。
林鄭月娥表示,選委會組成符合「均衡參與」、「有廣泛代表性」原則,並指這些社團與社區基層有緊密關係,關心地區,「不應該只判斷組織是建制或非建制背景」。
草案出台後,多名民主派選委表態無意參選,又或是預計當選機會很微。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批評,政府修改選委會組織是摒棄民主派,令個人選民不能發揮功效,政府揀選各界別指定團體時,只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有些團體及組織與香港市民沒甚關係,選委會更沒有「廣泛代表性」。
原本立法會有70席,35席為地區直選議席,35席屬於功能組別。新制下立法會會有90席,40席由1500名選委以全票制選出,另外功能組別有30席、地區直選有20席。
新制下的功能組別分為28個界別,一些原本有利民主派的組別首當其衝。原本的功能組別有6席是區議會議席,由各區選民選出,但新制度下將再沒有這個組別,改為「商界(三)」,以及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的議席。
資訊科技界被新設的科技創新界取代,只得團體票,較原先的資訊科技界合資格的團體,加入多個國家級科研平台,包括多間大學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科技相關的公營機構等,亦包括學術組織及專業團體。醫學界及衛生服務界會合併做醫療衛生界,保留個人票,但加入親北京人士為主的中醫業。
28個界別中,9個界別取消個人票,分別是飲食界、紡織及製衣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批發及零售界、進出口界、地產及建造界及金融服務界等等,當中飲食界原本容許食物業牌照持有人可投票,但社會事件發生後,多間「黃店」爭相登記做選民,新制下要在三個業內協會的董事會有表決權的才可投票。
另外有9個界別繼續以個人票為選民基礎的則是人大政協與全國性團體,合資格選民有港區人大、政協、全國婦聯特區代表、全國青年聯合會港區委員等;而教育、法律、會計、社會福利、鄉議局、工程等界別選民資格不變。
直選方面,政府把原先五大選區劃分做十個選區,採取每區雙議席單票制。政府指,今次重劃選區無按慣例,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及諮詢,但仍然是以人口分佈作為原則進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說:「主要是不會割裂社區,也會考慮人口的基數,希望每個選區的人口分佈平均,由於一般選舉管理委員會需要做劃界,會牽涉公眾諮詢,及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但正如行政長官介紹了選舉時間表,實際上做不到。但當我們今次用立法,將香港劃為選區的工程進行,我們完全跟選管會工作原則。」
不過有觀察人士留意到,新的劃界剛好把沙田、黃大仙、元朗區拆開,其中沙田和黃大仙區,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民主派羸得議席比例最高,質疑是透過劃界影響結果。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公布修改的選舉制度中,明確表示港府要成立「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去確認參選選委會、立法會及特首的人的資格,並且不得提出任何訴訟。
按程序,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會先根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港警國安處)的審查情況,就該人是否符合要求和條件,再向資審會發出審查意見書。資審會再按意見書決定該參選人的資格,有關決定不得推翻。
國安委是根據《國安法》成立的機關,財務上由政府直接撥出,不受香港現行法律所限,接受國務院監督問責,工作內容不受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個人干涉,信息不予公開、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主席由特首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司長級代表、保安局局長、紀律部隊首長,國家安全處負責人。
新制度下,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將會有一名主席和數名成員,全數由特首委任,只有依據《基本法》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方有資格獲委任,意味著可以加入這個委員會不限於司局長,亦包括紀律部隊首長。
外界擔心這意味著警權過大,整個決定參選資格的程序,都可以牽涉香港警方,但林鄭月娥表示:「資審會的其中一個功能是國安審查,它會看由國安委按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進行的調查所提供的意見,從這個角度看,紀律部隊首長完全有能力、有資格做這個資格審查。」
林鄭月娥表示,由於社會有聲音認為,資審會由政府「自己人」做不夠公信力,稍後會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提出修訂,在委員會中加入社會人士,相關社會人士的委任原則會按照其能力、誠信、在社會有地位和公信力,預料需要進行國安審查,決定符合愛國者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擔任主席,選委會中多個選委由政府任命,外界一直擔心,涉及特首選舉時,當中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
林鄭月娥表示,若日後任何現任特首尋求連任,都不應參與國安委員會的討論,不過被問到是否有需要辭去國安委職務,或是要寫入條文時,她表示,對現時利益申報制度有充分信任,如果因為怕外界指有利益衝突「而抹去行政長官的憲制職能」,就不太符合對特首的問責要求,她強調,現時法例容許現任特首爭取連任時,繼續擔任特首職務,但要公私分明,不能用公家資源進行選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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