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管理保存總統檔案的美國政府機構——美國國家檔案局(US National Archives )已要求司法部門調查前總統特朗普處理公文的行為是否妥當。
根據美國法律,總統必須將他們任期內所有的信件、工作文件和電子郵件移交給國家檔案局保管。
但官員們說,特朗普非法撕毀了許多文件。
檔案局說,其中一些被撕毀的文件不得不用膠帶重新粘起來。
另外,還有15箱文件特朗普在離開白宮時本應上交,卻被帶到了他在佛羅里達的住所。
這些文件包括特朗普與朝鮮領導人金正恩之間的信件以及前總統奧巴馬與特朗普的總統交接信。
這並不是國家檔案局與特朗普之間第一次出現矛盾衝突。特朗普曾經提起訴訟,試圖阻止將白宮檔案移交給調查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騷亂的國會委員會,但未獲成功。
特朗普發表的聲明表示他正在與國家檔案局合作。
他說:「媒體對我與國家檔案局之間關係的概述是假新聞。事實恰恰相反! 與檔案局合作,幫助正式保存特朗普任期留下的遺產,是莫大的榮幸。」
美國對政府公文的檔案管理受到兩個法律的約束,一是《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s Act),二是總統檔案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1978年之前,美國《聯邦檔案法》並沒有對總統檔案管理做出規定,總統任期的檔案文件一直屬於私人財產。
1940年,羅斯福總統將自己任內的檔案捐給國家檔案局,由此誕生了美國第一個總統圖書館,該做法延續至今,也開啟了美國歷任總統向國家檔案局捐贈總統檔案的傳統。
促成美國對總統檔案管理髮生最根本改變的,是1972年至1974年尼克松總統期間發生的「水門事件」。
尼克松總統辭職後,一度想要銷毀白宮磁帶。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支持下,197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總統檔案和資料保管法案》,並將尼克松在白宮期間的磁帶和檔案收歸國有,交由國家檔案局保管。
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總統檔案法》,並於2014年修訂該法,明確了總統檔案歸國家所有。這一法律自里根總統1981年就職後開始實施。
根據這一法律的規定,美國總統任內的檔案必須保留,歸國家檔案局管理。
如果總統的公共郵件、文檔等需要銷毀,也必須經過總統或檔案局局長書面授權。
目前還不清楚美國司法部門是否會同意國家檔案局的要求對特朗普正式展開調查。
據美國媒體分析,由於總統有很大的行政權力,因此要證明總統對公文處理方式不當有相當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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